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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梅教授当选为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指委委员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教社科函[2016]7号),决定成立20162020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我院吴春梅教授入选该委员会委员。这是吴春梅教授继受聘担任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之后再次当选教育部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北地区高校本次共有5人入选(武汉大学3人,武汉理工大学和我校各1人),全国农林高校本次亦有5人入选(东北林业大学2人,山西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我校各1人)。

  据悉,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评价、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接受教育部委托,进行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决策前期研究,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等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和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教学成果鉴定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巡视、检查等工作。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是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工作或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等标准,结合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从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党校的专家、教授中遴选确定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教育部颁发聘书,任期5年。教育部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的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772/201607/t20160715_271957.html

http://mks.hzau.edu.cn/xwgg/news/201304/t20130427_28414.htm

【新闻链接】

加强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 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2016—2020年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工作会议举行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6-07-20 来源:教育部

  7月20日,2016—2020年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政课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成立新一届高校思政课教指委,总结上届教指委工作并研究部署新一届教指委工作,就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政课建设听取教指委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宝生指出,高校思政课教指委是教育部的一个重要专家组织,在高校思政课建设中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新一届教指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一是咨询作用。要开展经常、深入、科学的调查研究,多出点子、指路子、拿方案,更好地为中央及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优质咨询。二是研判作用。要多研究新的历史时期思政课发展规律,把握思政课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教材、教师队伍、教学方法改革。三是督查作用。要对中央关于思政课的重大部署决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巡视、检查,抓好责任追究。四是评估作用。要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经验总结、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多下功夫、多见成效。五是培训作用。要加大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努力成为思想课教师培训的主渠道、加油站。六是示范作用。要多做改革文章,多下创新功夫,为思政课建设做示范、带好头、树标杆。七是指导作用。要把好政治关和业务关,加强及时指导、精准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政课质量。八是引领作用。要运用研究成果、专业知识,在意识形态领域敢于发声,引领社会舆论。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主持会议。教指委主任委员顾海良作工作报告。

  据了解,为更好适应思政课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教育部从2015年开始酝酿组建新一届教指委。在各地各高校和有关单位推荐的230多名候选人中遴选120名委员,组建了新一届教指委,下设7个分教指委。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moe_1485/201607/t20160720_272468.html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教社科函[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6-202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印发。    

  教育部

  2016年7月29日

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切实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特成立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挥咨询、研判、督查、评估、培训、示范、指导、引领等作用的专家组织。

  第二章 组织

  第二条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分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2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第三条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教育部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等条件,在高等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专家中择优选聘。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任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第四条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的各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处,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 任务

  第五条发挥咨询作用。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深入、科学的调查研究,定期向教育部提交咨询建议和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优质咨询。

  第六条发挥研判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律,准确判断思想政治理论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原则上每学年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状况开展一次系统调研,在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

  第七条发挥督查作用。针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重大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有组织地开展督导、巡视、检查,及时向教育部提交督查报告、反映真实情况,协助做好责任追究等工作。

  第八条发挥评估作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教学质量等作出专业评估,总结推广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方法。

  第九条发挥培训作用。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专家积极参与骨干教师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第十条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率先垂范作用,主动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路径,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堂建设。

  第十一条发挥指导作用。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政治指导和业务指导,做到及时指导、精准指导,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发挥引领作用。组织委员发挥专业、学识、科研等方面优势,在意识形态领域有效发声、引领舆论,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第十三条与相关专家组织合作,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第十四条接受教育部委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或扩大会议。

  第十六条各分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年初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核准后报教育部。年度工作计划应明确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分工。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各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年底牵头起草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经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核准后报教育部。教育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成绩,协调推动工作。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如需发至地方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须经教育部审核。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要对委员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