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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责任 传压力 保平安 促发展 我院普签三级安全责任书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6月15日下午,我院在人文楼M327会议室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学院各级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并与安全工作三级责任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各系(教研中心)主任、各导师(教授)工作室和教师研究室安全责任人以及全院研究生参加会议。会议由院长助理梁伟军主持,王洪波书记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并就本院安全工作和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王洪波首先向全体与会人员传达了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他说,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严峻的安全工作形势都要求我们每一个人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求我们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打牢安全工作基础,要求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履行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他回顾了近期国内几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通报了学校和学院安全工作检查发现的消防通道堵塞、公共通道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被遮挡、电线乱接、接线板串接、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保持充电器和电热壶等电器长时间通电以及点蚊香等严重安全隐患。他强调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一定要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防患未然,打造平安和谐环境,促进事业安全发展。
  接着,王洪波对我院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做出如下部署:第一、学院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和直接责任。院长、书记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分管安全和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系(教研中心)主任及导师(教授)工作室和教师研究室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学院与各系(教研中心)以及导师(教授)工作室和教师研究室责任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第二、各系(教研中心)以及导师(教授)工作室和教师研究室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人人都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部门的电,不胡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不人走不关电源;要时刻教育并督促师生在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场所禁用明火,禁用高功率取暖设备,禁止在无人状态下使用电器、灭蚊器具等,消灭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三、各系(教研中心)以及导师(教授)工作室和教师研究室负责人及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安全防范、保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部署;要按照“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系(室)的稳定工作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加强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人文讲座等活动报批和管理工作,严守秘密,有效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等的渗透破坏活动;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师生非正常伤亡事件、违法犯罪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做到零犯罪、零发案、零伤亡、零事故;要认真做好学院固定资产安全保卫工作,对学院配发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要妥善保管,离开教研室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各位导师要切实担负起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不失联、不出安全责任事故。第四、建立健全本各系(教研中心)以及导师(教授)工作室和教师研究室安全稳定工作档案和消防安全整改台账,存档备查。
  随后,院长助理梁伟军作了总结发言,他再次强调了王洪波书记关于学院安全工作的部署,并建议学院各师生之间相互关照、相互提醒,自觉养成安全工作、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希望各位导师在会后要与各自研究室的学生召开相应的安全座谈会,强化安全意识。
  会议最后,学院与各系(教研中心)主任、导师(教授)工作室和教师研究室责任人一一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
  据悉,会议结束后,王洪波等同志对各系(教研中心)办公室、导师(教授)工作室和教师研究室逐一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提醒大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有安全隐患的办公室、工作室和研究室现场进行整改。
(通讯员 张士林 摄影 吕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