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从现实情况看,要着力破解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壮大农民农村经济实力,可以从拓宽收入渠道、激活内生动力、完善公共服务入手,扎实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拓宽收入渠道,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经济收入是衡量物质富裕的重要标准。从农民收入结构入手,拓宽收入渠道、提高各类收入成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有效抓手。现实来看,农民收入结构主要包括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类收入,应提高这些收入,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增强总体收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一是提高工资性收入。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县域乡村与企业开展合作,推广订单、定向、定岗一体化培训模式;要健全就业信息宣传共享机制,减小就业信息差,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要完善农民就业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农民就业难题并予以帮助。二是提高经营性收入。要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营管理,合理收购定价,平衡各方利益;要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积极探索“电商助农”线上促销方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线下销售渠道,打造特色品牌,提高知名度;要强化利益联结,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机制,让广大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三是提高财产性收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规范收益分配机制,使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要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宅基地的潜在作用,引导农民通过租赁、委托、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要完善农民土地流转和征用制度,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化征地补偿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四是提高转移性收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扩大对农民和农村的转移性收入比重,加大财政直接补贴,提高农村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要积极宣传并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统筹资金利用与分配,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分配的精准性、靶向性。
激活内生动力,筑牢共同富裕的能力根基。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金钱上的富足,也是思想境界和认知水平的提高,是精神世界的丰盈。农民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核心力量,要激发广大农民的主体性、积极性、创造性,既要提升其知识智能水平,也要激发其致富志向,激活内生动力。一是提“知”,提高认知,开拓视野。要用质朴的语言向农民大力宣传和普及国家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富裕目标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提高农民对国家政策方针的基本认知;要善于通过现实案例及国家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励人心,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提高农民对共同富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要遵循农民和乡土特点,探寻乡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融合的切入点,以现代价值观念教育引导农民,摒弃传统封建思想,赋予农民现代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二是增“智”,增强智慧,提升能力。要赋予农民农业技术,可邀请农技专家来村进行农业帮扶,传授农业知识,提高农民农业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举办农业培训班,引进先进农业器械,培养农村本土能人。同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实践,将理论知识变为田间财富,提升农民的生产实践能力。三是扶“志”,提升志气,激发动能。要利用榜样激励,大力宣传脱贫致富人物和案例,使农民深刻感受到致富就在身边,激起农民的致富欲望;要利用目标激励,制定符合乡村实际情况的阶段性目标,健全完善目标落实、考核和成果公开机制,以目标激励鼓舞人心;要利用制度激励,探索制定相应的动员制度,引导农民积极投入致富实践当中,激活农民的主观能动性。
完善公共服务,落实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公共服务是共同富裕的基本维度与判断标准之一,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要不断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进公共服务福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民群众提供可靠保障。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完善农村水、路、电、气、网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大力开展厕所革命,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农村旧房危房现代化改造,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缩小城乡发展“数字鸿沟”,提升农民生活品质,让农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要加强农村耕地灌溉、污水处理、冷链加工、仓储物流、经营管理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打造公共文化空间。积极推进区域性文化广场及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鼓励县乡村统筹,坚持农民当主体,丰富基层文化活动,促进优质现代价值观念和文化资源下乡,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基层特色村史馆、展览馆、文化馆,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结合当地特色资源,培育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农业旅游等新型业态,打造公共文化空间的同时繁荣乡村优秀文化。三是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服务能力,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覆盖面,健全反馈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健全农村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相应配套设施,引进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完善全过程监管机制,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要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探索建立农户产业风险、创业风险保障体系,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农民解决后顾之忧。
注: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研究”(2662022MYYJ012)的阶段性成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http://m.cnhubei.com/dhgd/p/17702429.html
作者:刘双(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形势与政策系主任,副教授);余智勍(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