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专题座谈会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导师参会,会议特邀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范金凤出席。座谈会由副院长梁伟军主持。
梁伟军首先介绍了《华中农业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出台的政策背景。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兴国必先强师、强师必先立德、立德方能兴校。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要求,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这些文件精神为《细则》的制定提供了根本遵循。
随后,梁伟军对《细则》进行了详尽解析,包括《细则》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重点举措等。《细则》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基本素质提出明确要求,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概括了导师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夯实研究生学术基础等七大立德树人职责;列举了导师十条禁行行为;建立了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奖励、问责督导等具体机制;提出了导师队伍建设的条件保障要求。他对《细则》做了简要总结,并强调了三点:一是研究生导师要做好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导航者和守护者。二是马院研究生导师必须承担起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思辨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勇担历史重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化高级人才。三是研究生导师履行好立德树人职责必须以《细则》为行为准则。
接着,与会导师吴春梅、李凤兰、方菲、王晓慧、刘双、李厚刚等围绕研究生培养中的具体问题,就《细则》的操作性、指导性,研究生导师指导经费保障、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费支出、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最后,范金凤主任针对导师们提出的问题和存在的疑惑,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制定《细则》的初衷及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进行了针对性解答。她谈到,《细则》出台和实施的目的重在加强导师师德师风建设,预防违背师德师风事件的发生,督促导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针对导师们关心的指导经费保障、研究生答辩费支出、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等问题,研究生院将在招生培养工作中进行统筹考虑。
文字作者:赵勇 摄影:李旺
审核:梁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