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系(室、中心):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22〕8号)、中共湖北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高校开展2022年全省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的工作提示》、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校纪〔2022〕2号)、学校教师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年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定于9月在全院开展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2022年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纪法同行”集中学习活动
1.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发挥示范作用,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责任人:程华东)
2.支部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专题报告会、支部党课等形式,深化党纪法规、师德师风学习。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强化廉洁从教。(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3. 组织纪检委员开展专题培训,突出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内容,增强纪检干部纪法意识,提升履职能力。(责任人:吴珊)
(二)开展“清朗狮山”共建共享活动
1.“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落地见效,运用师生喜闻乐见传播形式,展示解忧暖心好故事,宣传担当实干好典型,弘扬廉洁守正好品质,倡导崇俭戒奢好风尚。(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2. 鼓励支部师生党员积极参加学校“清朗狮山”勤政廉政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以视频方式挖掘推广勤廉文化,讲述勤廉故事案例,分享勤廉读书心得,营造良好氛围。(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3. 开展向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光荣从教三十年”教师、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向潜心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老教师学习,努力做精于“传道授业解惑”的“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责任人:胡丰顺、霍军亮)
4.各支部组织党员线上参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数字展馆(https://www.lzg.whgmbwg.com/pano/SWPano.html)。(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三)开展“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
1.各支部利用学校近年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加大酒驾醉驾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强化校内饮酒四条禁令宣传提醒。(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2.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通过纪检战线微信群、各支部群等发布廉洁过节通知,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责任人:各支部纪检委员)
(四)开展“清廉有为”作风提升活动
1.开展“三新”人员(新提拔干部、新晋升职务人员、新进教职工)勤政廉政教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根据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需要,开展廉政谈话等活动,引导年轻干部系好“第一粒扣子”。(责任人:程华东)
2. 以生活困难教师、发展困难教师、新引进教师为重点,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进行“一对一”交心谈心,了解掌握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心理状况,帮助教师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责任人:梁伟军)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院、支部(系)两级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注重实效 要聚焦主题主线,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的活动,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增强活动影响。
(三)强化督查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活动落实落地。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发挥靠前优势加强监督检查,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请各党支部于9月30日(周五)下班前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发送给万融。
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