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老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第二批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进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资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请继续做好后期资助项目的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全部26个学科。其中,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
四、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鼓励和组织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三名专家推荐。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下列情况不得申报:(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六、具体申报程序为: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根据不同的推荐申报方式填写相应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
2.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3份(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8份;(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
七、以少数民族文字成果申报者,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八、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集中通讯评审,计划于6月、11月各进行会议评审一次。4月10日前申报的,将在6月进行会议评审;之后至9月10日之前申报的,将在11月进行会议评审,逾期报来的转入下次评审。
九、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截至时间:2013年8月25日
联系人:朱晓 田经燚
联系电话:87286982
附件: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50个)
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社科文献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三联书店、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族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 上海社科院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重庆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