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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政课教改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通知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3]18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各直属高校: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我司决定自2013年起,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

现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高校结合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参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申报。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

社科司

2013923

附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大力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 中央宣传部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18号)部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我司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地各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立足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增强教学效果,推进各地各高校大力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总结宣传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成果,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 (以下简称“择优推广计划”)

二、建设目标

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遴选和培育100项教学方法新、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的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通过这些项目,培养一批创新教学方法的优秀教师典型和教学团队,深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树立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高教学创新能力,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感染力,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优秀课程。

三、遴选条件

“择优推广计划”将建设成为遴选、培育、总结、推广先进教学方法的平台。按照如下条件进行遴选:

1.创新性。能结合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全国具有开创性。

2.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3.理论性。能从教学方法论的角度,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

4.影响力。已在本省(区、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发挥了在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遴选程序

1.以省(区、市)和教育部直属高校为单位组织申报。

2.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项目建设之中。

五、组织管理

1.教育部社科司负责“择优推广计划”的遴选、指导,推动“择优推广计划”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组织评审。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择优推广计划”入选项目。

(2)政策支持。根据各承担“择优推广计划”团队推进相关教学方法改革、开展研究、组织培训、示范引领等各项工作情况及成效,经过评估后以适当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3)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专家对“择优推广计划”建设情况、工作进展及成效等进行检查,如建设成效不明显,未能达到预定目标,则实行退出机制。

(4)宣传推广。坚持边建设、边总结、边推广,推动建设效果好的团队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供推广示范的经验,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2.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择优推广计划”建设和发展,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1)组织交流。协助承担“择优推广计划”任务团队制定工作计划,适时组织本地相关高校开展研讨交流。

(2)政策支持。协调有关方面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相关团队必要的支持

3.“择优推广计划”项目所在高校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管理。

(1)加强团队建设。要遴选理论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配备相对固定的团队骨干成员。

(2)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动员学校各方面力量,运用学校有关资源,支持相关团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

(3)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团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和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函

教社科司函[2013]18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各直属高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 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80)精神,为做好201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1.符合遴选条件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均可申报。

2每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可申报1项。

3.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每省(区、市)教育部门组织申报。每省(区、市)最多可申报2项。

二、申报材料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三、申报工作要求

1.以省(区、市)为单位做好申报的各项筹备、组织、评审工作。教育部各直属高校申报材料需经所在省(区、市)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区、市)教育部门统一报送。

2.做好广泛动员发动工作,推进各高校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评审。根据择优推荐的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在本地公示后报教育部社科司。

3.申报时间和方式:请各省(区、市)1130日前将申报表各一式3 份、汇总表1份寄教育部社科司,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社科司教学处邮箱;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网站(http://www.sxz.edu.cn)。实名注册、登录后,在网站首页的“网络申报评审平台”提交。

社科司联系人:刘柏才

联系电话:010-66097529,电子邮箱:202b203@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社科司

邮政编码:100816

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曹培庚 杨纯

联系电话:010-58556275,010-58556623

  附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表.doc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