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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龚天平教授来我院作“社会共识与社会伦理”学术报告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1211日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博士生导师龚天平教授应邀来到我院研究生学术论坛,在人文楼人A-301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关于社会共识与社会伦理学术报告。

龚天平教授从三个方面为我们解读了“社会共识与社会伦理”:第一,社会共识:内涵与形成;第二,社会共识对于经济伦理实现的重要意义;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关于经济伦理的社会共识。

报告一开始,龚教授引用人民日报社评论部主任卢新宁在2012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典礼上致辞的题目:怀疑的年代仍然需要信仰,以此引入今天的报告。龚教授首先介绍了社会共识的概念和内涵,简介了社会共识的两个种类:价值共识和程序共识,并介绍了社会共识和经济伦理的关系:“社会共识实际上是经济伦理得以实现的现实起点”。接着,龚教授从提供精神滋养、价值牵引、舆论支持和对话平台等四个方面阐述了社会共识的达成对于经济伦理实现的意义。报告最后,龚天平教授从“经济和伦理辩证统一的社会共识”和“围绕经济伦理基本矛盾之子矛盾的社会共识”两个层面介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伦理的社会共识。

报告结束后,我院老师及同学们就社会共识达成、经济伦理的内涵和实现机制、个人在社会共识达成中的作用等问题向龚天平教授提问,龚教授一一给予详细解答,并与我院师生进行探讨,受到我院师生的普遍好评。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龚天平教授简介

龚天平,1968年生,哲学博士,先后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分别获得哲学学士、哲学硕士、哲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伦理学研究所所长助理。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伦理学会、中国经济伦理学会理事,全国经济哲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青年伦理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哲学学会、湖北省伦理学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基础理论、经济和企业伦理学、伦理社会学等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权威学术刊物等报刊上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2部,与人合著1部,与人合作主编1部;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项(20062011年)、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项目1项(20112012年),目前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20122015年);2010年获武汉市第十二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1项。